
一 我国股指期货的前世今生
1 早期研究与筹备(1990年代-2010年)
1999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始研究股指期货,2000-2002年完成上证50和上证180的方案设计与技术准备,并进行小范围模拟交易,但因市场担忧未能落地。2006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标志着金融期货市场进入新阶段。同年10月启动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为后续推出积累经验。2006-2010年间,中金所通过仿真交易测试系统稳定性,并发布《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等规则征求意见稿。期间同步推进投资者教育,为正式推出奠定基础。2009年证监会启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批准多只沪深300指数基金,被视为铺路股指期货的重要举措。
2 正式推出与初期发展(2010-2015年)
2010年4月16日,沪深300股指期货(IF)正式上市,成为我国首个股指期货品种,标志着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正式诞生。随后,2015年4月新增上证50(IH)和中证500(IC)股指期货合约,覆盖大盘蓝筹与中小市值板块,市场交易活跃度显著提升。
3 股灾后的严格限制(2015-2017年)
2015年股灾后,中金所于9月实施多项紧急措施,比如单日开仓量限制为10手、非套保保证金提高至40%、平今仓手续费调至万分之二十三等等开始严控市场风险,这也导致市场流动性骤降,2016年成交量同比跌幅超90%。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过度投机,但也导致市场成交量明显下降。
4 逐步松绑与市场复苏(2017-至今)
随着市场逐渐复苏,股指期货市场也迎来了两次松绑: 2017年2月:日内开仓量放宽至20手,非套保保证金降至20%-30%,平今仓手续费降至万分之九点二;2017年9月:保证金进一步降至15%,手续费降至万分之六点九,市场交易量逐步回升。2017年成交量同比增长4.5%,2018年后交易规模持续恢复。2020年后进一步放宽机构投资者参与限制,推动公募、保险等资金利用股指期货对冲风险,市场功能向成熟市场靠拢。
二 我国股指期货合约的种类
目前中金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品种主要有四种:沪深300股指期货(IF)、中证500股指期货(IC)、中证1000股指期货(IM)、上证50股指期货(IH)。现货指数上,上证50、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指数互相补充,共同组成中国A股市场的核心宽基,形成超大盘、大盘、中盘、小盘的分层指数体系。

三 股指期货合约要素
由于股指期货与股票交易规则不同,下面以沪深300期货合约为例,来了解一下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

合约标的:也就是合约跟踪的标的,基础资产为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合约乘数是用来计算股指期货的价值,即沪深300期货合约价值=沪深300指数市场价格指数点×合约乘数。
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单位: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沪深300最小变动价位0.2点
合约月份:即股指期货到期交割的月份,指的是在2025年6月进行交割的沪深300期货合约。
交易时间:沪深300期货合约交易的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的13:00-15:00,与股票交易相同。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涨跌幅度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格的正负10%。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的一个异同点就是期货拥有结算价,他的计算方法与收盘价略有不同。
最低交易保证金:即投资者想要参与沪深300期货合约需要的最低金额,为合约价值的8%。
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期:股指期货合约是投资者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所以合约到期后,投资者需要履行交割责任。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需要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最后交割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执行。
上市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地点为中金期货交易所。









